⒈ 明中叶以后出现的一种戏曲形式。在一个剧本内兼用南北曲或专用南曲。类似短的传奇,但仍称为杂剧。戏曲史上称之为南杂剧,以别于元杂剧。
一种戏曲形式。明代时,南曲盛行,某些剧作家以南曲或兼用南北曲编写杂剧,篇幅较短,一至十余折不等。有分唱、合唱等演唱形式。剧本数量很少,著名的戏剧有《中山狼》、《四声猿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