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曾祖父。
引唐张九龄《正平忠宪公裴公碑铭》:“大王父定,周大将军……大父仁,隋光禄大夫。”
⒉ 称祖父。
引唐韩愈《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》:“夫人曾祖父讳伯阳 ……其大王父迢,以都官郎为岭南军司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