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汉时称同一年被举为孝廉者。参见“同岁”。
引《后汉书·李燮传》:“潁川甄邵諂附梁冀,为鄴令。有同岁生得罪於冀,亡奔邵。”清袁枚《随园随笔·金石》:“柳君卒於本初元年,后二十三年,同岁生赵臺来作县令,念旧特立此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