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承统绪。
引《晋书·姚泓载记》:“自陛下龙飞绍统,未有殊赏以答其意。”宋赵彦卫《云麓漫钞》卷十:“仁宗晚年,京师染紫变其色而加重,先染作青,徐以紫草加染,谓之油紫。后人指为英宗绍统之讖。”明张居正《谢召见疏》:“兹遇皇上绍统凝基,更新理化,自揣位高才薄,方欲以不能而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