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为害人民。
引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:“既是违法病民,朝廷须作措置,安可置而不问。”清林则徐《谆劝殷富平粜并严禁牙行铺户囤米抬价告示》:“如再抬价病民,故意囤积,惟有按例严办,以示惩儆。”李烈钧《辛亥革命与督赣时期》:“武寧各县自太平天国以来,即有浮粮病民,余亦下令取消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