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正统。
引《汉书·翟义传》:“厥害适统,不宗元绪者,辟不违亲,辜不避戚。”颜师古注:“其有害国之正统,不尊大绪者,当速加刑辟,不避亲戚。适,读曰嫡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一〇三回:“传国之义,适统为尊;覆宗之恶,阴谋为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