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iān pū
注音ㄅ一ㄢ ㄆㄨ
⒈ 见“鞭扑”。亦作“鞭朴”。亦作“鞭扑”。用作刑具的鞭子和棍棒。亦指用鞭子或棍棒抽打。
引《邓析子·转辞》:“圣人逍遥一世,罕匹万物之形,寂然无鞭朴之罚,莫然无叱咤之声。”
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大刑用甲兵,其次用斧鉞,中刑用刀锯,其次用钻笮,薄刑用鞭扑,以威民也。”
韦昭注:“鞭,官刑也,扑,教刑也。”
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薄刑用鞭扑。”
颜师古注:“扑,杖也。”
《宋书·少帝纪》:“亲执鞭扑,殴击无辜,以为笑乐。”
唐元稹《哭子》诗之五:“鞭朴校多怜校少,又缘遗恨哭三声。”
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四:“夫人奴蓄之,无礼已甚;闻又鞭扑之。”
郑振铎《取火者的逮捕·埃娥七》:“她是这样挣扎的挨过畜类的生活,一天又一天的,受了多少的鞭扑。”
鞭,官刑。扑,教刑。鞭扑指用鞭子责打的刑罚。《国语.鲁语上》:「大刑用甲兵,其次用斧钺,中刑用刀锯,其次用钻笮,薄刑用鞭扑,以威民也。」也作「鞭扑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