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嫁。
亦作“二嫡 ”。两个正妻。
⒈ 亦作“二嫡”。两个正妻。
引《春秋·隐公五年》“考仲子之宫” 晋杜预注:“诸侯无二嫡。”孔颖达疏:“诸侯不再娶,於法无二适。”《新唐书·儒学传下·韦公肃》:“古诸侯一娶九女,故庙无二嫡,自秦以来有再娶,前娶后继,皆嫡也,两祔无嫌。”
⒉ 再嫁。
引汉班昭《女诫》:“夫有再娶之义,妇无二适之文,故曰夫者天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