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管辖统治。
引陈少白《兴中会革命史要》:“在英国首次割据香港的时候,只有香港一岛,与对岸沿海些小之地,其馀还是归新安县管治。”巴金《灭亡》第七章:“既然人家还以为罪恶犯的太少了,不如就索性让撒旦来管治世界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