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再次检查、检验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一》:“太祖时,亦或遣官往外州检视,不为常制;伤甚,有免覆检者。”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检验》:“夫命案有初验、覆检之例,以人命重大,恐有冤枉,不得不加详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