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礼称死者未及葬期而提前埋葬。
引《公羊传·隐公三年》:“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,不及时而日,渴葬也;不及时而不日,慢葬也。”何休注:“天子七月而葬,同轨毕至;诸侯五月而葬,同盟至;大夫三月而葬,同位至;士踰月,外姻至……渴,喻急也。”清钱泳《履园丛话·景贤·书周孝子事》:“汝父渴葬乱塚中。”
古礼称死者停灵之期未满而急葬的情况为「渴葬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