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zǎi ròu
注音ㄗㄞˇ ㄖㄡˋ
⒈ 后常用陈平事借指在处理小小事中可以看出治国的才能,或在未遇时怀有大志。
引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:“里中社, 平为宰,分肉食甚均。父老曰:‘善, 陈孺子之为宰!’ 平曰:‘嗟乎,使平得天下,亦如是肉矣。’”
《新唐书·邓处讷传》:“陬溪人周岳与满狎,因猎,宰肉不平而鬭,欲杀满,不克。”
宋惠洪《仇彦和佐邑崇仁且求诗敬为赋之》:“宰肉社树阴,岂无天下志。”
清赵翼《观家人醃菜戏成四十韵》:“尚愧遗羹远,聊矜宰肉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