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处理决断。
引《晋书·王浑传》:“浑不尚刑名,处断明允。”《隋书·斛斯政传》:“于时外事四夷,军国多务, 政处断辩速,称为干理。”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传教》:“遇有事故,仍依华例惩办。既係中国人民,不得因入教遂分轻重,飭令地方官公平处断。”
处置裁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