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分之七八。
指十七八岁。
⒈ 十分之七八。
引《新唐书·李杰传》:“时户口逋荡,细弱下户为豪力所兼, 杰为设科条区处,检防亡匿,復业者十七八。”
⒉ 指十七八岁。
引唐韩愈《曹成王碑》:“成王嗣封,在玄宗世,盖於时年十七八。”唐白居易《夜闻歌者》诗:“独倚帆檣立,娉婷十七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