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ó yì
注音ㄅㄛˊ 一ˋ
驳议
1. 对别人主张、建议进行辩驳(多指书面的)
英
2. 驳斥别人时提出的意见(多指书面的)
例
3. 臣属向皇帝上书的一种,多指在书中驳斥别人的意见。如:柳宗元的《驳复仇议》
⒈ 亦作“駮议”。
⒉ 古时臣属向皇帝上书的名称之一。就他人所论而予以辩驳。
引汉蔡邕《独断》卷上:“凡羣臣上书於天子者有四名,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驳议……其有疑事,公卿百官会议,若臺阁有所正处,而独执异议者,曰驳议。驳议曰: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,下言臣愚戇议异。”
《后汉书·应劭传》:“又集駮议三十篇,以类相从,凡八十二事。”
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议对》:“迄至有汉,始立驳议……夫驳议偏辨,各执异见;对策揄扬,大明治道。”
宋文莹《玉壶清话》卷三:“后臺省駮议恐隳县官法,遂寝其行。”
姚华《论文后编·目录上》:“汉定礼仪,书亦四品:章有谢恩,奏以按劾,表以陈情,议以执异。别有谢恩,有封事,有让表,有驳议。”
⒊ 犹异议。
引叶圣陶《多收了三五斗》:“‘到范墓去粜没有好处’,同伴间也提出了驳议。”
汉时臣属对朝廷决策有异议而上书,称为「驳议」。《东观汉记.卷一七.宋均传》:「数纳策谋,每驳议,未尝不合上意。」《后汉书.卷四三.朱晖传》:「国家乐闻驳议,黄发无愆,诏书过耳,何故自系?」也作「駮议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