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ín

四民


拼音sì mín
注音ㄙˋ ㄇ一ㄣˊ

词语解释

旧称士、农、工、商为四民。

引证解释

⒈ 旧称士、农、工、商为四民。

《书·周官》:“司空掌邦土,居四民,时地利。”
蔡沉集传:“冬官,卿,主国邦土,以居士、农、工、商四民。”
《穀梁传·成公元年》:“古者有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农民,有工民。”
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士、农、工、商,四民有业:学以居位曰士,闢士殖穀曰农,作巧成器曰工,通财鬻货曰商。”
宋叶适《留耕堂记》:“四民百艺,朝营暮逐,各竞其力,各私其求。”

国语辞典

旧称士、农、工、商为「四民」。

网络解释

四民

  • 四民制度,指的是古代中国的四种公民,分别指士(学者)、农、工、商。除四大公民外,还有大量的「贱民」,称为「贱籍」阶层。
  • 分字解释


    ※ "四民"的意思解释、四民是什么意思由大头虾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