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君王赠以名号。
引《魏书·古弼传》:“太宗嘉之,赐名曰笔,取其直而有用,后改为弼,言其辅佐材也。”宋王偁《东都事略·戚纶传》:“应天府民有曹诚者,即同文旧居广舍百五十楹,聚书千餘卷,以延学者。 真宗嘉之,赐名曰‘应天书院’云。”《清史稿·方观承传》:“又疏濬易州安国河,开渠灌田,赐名曰安河。”
由帝王为臣民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