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大厕所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司马芝传》:“迁大理正。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,吏疑女工,收以付狱。”晋葛洪《神仙传·刘安》:“﹝安﹞坐起不恭……於是仙伯主者奏安云不敬,应斥遣去。 八公为之谢过,乃见赦,謫守都厕三年。”宋王安石《八公山》诗:“身与仙人守都厕,可能鸡犬得长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