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筹划。
引《宋书·王镇恶传》:“卿至彼,深加筹量,可击,便烧其船舰,且浮舸水侧,以待吾至。”宋苏辙《论前后处置夏国乖方札子》:“朝廷既失先事筹量,及号令已行,乃欲追悔,先后皆失,遂生厉阶。”清陈田《明诗纪事丁籤·康海》:“余检《对山集》有读《中山狼传》诗云:‘平生爱物未筹量,那计当时救此狼,笑我救狼狼噬我,物情人意各无妨。’”
谋划考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