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代官爵五品以上为贵阶。阶,官爵的品级。
引唐崔嘏《授李骈等加阶制》:“庆泽可以示恩荣,贵阶可以显劳绩。”唐白居易《兵部郎中知制诰冯宿侍御史裴注等并可朝散大夫同制》:“凡品秩之制有九,自五而上,谓之贵阶……此之所以为贵者,荫及子,命及妻,岂唯腰白金,服赤茀,从大夫之后而已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