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èr shí yī shǐ
注音ㄦˋ ㄕˊ 一 ㄕˇ
明·万历国子监刊行的正史,将宋时所称的十七史增加宋·辽·金·元四史,称为二十一史。
⒈ 明万历国子监刊行的正史,将宋时所称的十七史增加宋辽金元四史,称为二十一史。参见“十七史”。
引清顾炎武《日知录·监本二十一史》:“宋时止有十七史,今则并宋、辽、金、元四史为二十一史。”
清张廷玉《上明史表》:“兴衰有自,七十二君之蹟何称;法戒攸关,二十一史之编具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