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代对官员考察后记载官员政绩的簿册。 明赵南星《再复吴给事访册疏》:“今奉旨再查得访册之事,原非定自令甲,顾部中相传,则已久矣。往时京察年分,本部堂上官委之司官,司官将六年内应该考察官员,亲自书写职名单,密託吏科都给事中、 河南道掌道御史二臣,共为咨访,回报堂官,以故不自列名,此访单意也。
引隆庆以后,乃有刻板访册,以使博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