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食奉”。享受俸禄。
引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诸公及开府,位从公者,品秩第一,食奉日五斛。”清袁枚《随园随笔·在家食俸》:“元和二年帝东巡,过任城,幸均舍,勅赐尚书禄以终其身,号白衣尚书。是大臣在家食俸之始。”
俸禄。「俸」文献异文作「奉」。《晋书.卷二四.职官志》:「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,品秩第一,食奉日五斛。」也作「食禄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