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。其在中央者为京捐局,在地方者为外捐局。
引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﹝同治﹞时内则京捐局,外则甘捐、 皖捐、 黔捐,设局徧各行省。侵蚀、勒派,私行减折,诸弊并作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六四回:“这是家伯托人在湖南捐局办来的。”
清代专掌捐纳事宜的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