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预备,储备。
引宋苏辙《论雇河夫不便札子》:“虽欲稍增数目,为移用陪备等费,亦不当过有裒歛,以伤民财也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元丰五年》:“自熙寧以前,诸路榷酤场率以酬衙前之陪备官费者,至熙寧行免役,乃罢收酒场,听民增直以售,取其价以给衙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