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祭祀。
引《汉书·循吏传·朱邑》:“邑病且死,属其子曰:‘我故桐乡吏,其民爱我,必葬我桐乡,后世子孙奉尝我,不如桐乡民。’”颜师古注:“尝,谓蒸尝之祭。”宋范成大《东坡祠堂》诗:“化原坊里尚黌堂,闻道苏仙有奉尝。”清薛福成《浙东遗爱祠碑》:“如陈公、李公者,亦宜奉尝勿輟,固邦人士所愿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