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欠交的修城钱。 《南史·齐纪上·武帝》:“詔免逋城钱,自今以后,申明旧制。初, 晋宋旧制,受官二十日,輒送修城钱二千。《南齐书·武帝纪》作“逋城”。
引宋泰始初,军役大起,受官者万计,兵戎机急,事有未遑,自是令僕以下,并不输送。二十年中,大限不可胜计,文符督切,扰乱在所,至是除荡,百姓悦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