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解释
南唐改中书省、门下省为“内史府”。
引证解释
⒈ 南唐改中书省、门下省为“内史府”。
引《新五代史·南唐世家·李煜》:“﹝开宝﹞五年, 煜下令贬损制度。下书称教,改中书、门下省为左、右内史府。”
网络解释
内史府
内史 : 1.官名。西周始置,协助天子管理爵﹑禄﹑废﹑置等政务。春秋时沿置。见《周礼.春官.内史》。 2.官名。秦官,掌治理京师。汉景帝分置左右内史。汉武帝太初元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,左内史为左冯翊。见《汉书.百官公卿表上》。 3.官名。西汉初,诸侯王国置内史,掌民政。历代沿置,隋始废。 4.官名。隋文帝改中书省为内史省,置内史监﹑令各一员。隋炀帝改为内书省。唐高祖武德初复为内史省,三年改为中书省。后亦用以称中书省的官员。 5.古政区名。秦代京畿附近由内史治理,即以官名为名,不称郡。治所在咸阳(今咸阳市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关中平原。汉景帝时分左﹑右内史。武帝时又分左﹑右内史为京兆尹﹑左冯翊和右扶风三个相当郡的政区,合称"三辅"。 6.复姓。周内史叔兴的后代,以官为氏。见《通志.氏族略四》引汉应劭《风俗通》。 分字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