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iǎn zé
注音ㄅ一ㄢˇ ㄗㄜˊ
贬责
(1) 贬毁责备
英
⒈ 批评,指责。
引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“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” 汉赵岐注:“言乱臣贼子惧《春秋》之贬责也。”
唐元稹《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》:“其本判官及所管刺史,仍乞重加贬责,以絶姦欺。”
《秦併六国平话》卷上:“有恶事的贬责它,使人知怕;有善事底褒奬它,使人知劝。”
郭沫若《天地玄黄·新缪司九神礼赞》:“确实有真才实学的人,他是不屑于自我宣传,但也无须乎自我贬责的。”
⒉ 贬谪责罚。
引唐李翱《论事上宰相书》:“柳泌为刺史,疏而不止; 韩潮州直諫贬责,諍而不得。”
宋叶梦得《石林燕语》卷十二:“熙寧以前,臺官例少贬责,间有补外者,多是平出,未几復召还。”
元刘壎《隐居通议·诗歌六》:“虽擢科第,亦以素讥议贾,中遭贬责,仕宦蹉跎。”
指出错误加以批评、责备,并给予不好的评价。
如:「他办事不力,因而遭到上司的贬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