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出卖爵位。
引宋戴埴《鼠璞》卷上:“余谓今之弊非鬻爵也,鬻官也。鬻爵所鬻者虚,利归於上,鬻官所鬻者实,利归於下。”
⒉ 指出卖官职。
引宋胡继宗《书言故事·卖爵》:“朝廷卖官,曰鬻爵。”郭沫若《反正前后》第二篇:“一般的官府均以贪赃枉法为能,在上的鬻爵收贿,在下的刮骨抽筋。‘官官相卫’,让你受苦的民间硬是呼天无路,吁地无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