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保护爱惜。
引明陶宗仪《辍耕录·庄蓼塘藏书》:“其家蓄书数万卷…… 蓼塘既没,子孙不知保惜,或为虫鼠蚀囓,或为邻识盗窃。”明文徵明《跋金伯祥瞻云诗卷》:“此数篇特以诸公手笔,故其子孙尤加保惜如此,餘存家集,固可考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