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夏之《赎刑》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:“夏有乱政而作《禹刑》, 商有乱政而作《汤刑》, 周有乱政而作《九刑》。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”杜预注:“夏、商之乱,著禹、汤之法,言不能议事以制。”杨伯峻注:“《尚书·吕刑序》云:‘ 吕命穆王训夏《赎刑》,作《吕刑》。’……是相传夏有《赎刑》,亦曰《禹刑》,未必为禹所作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