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刑法名。以铁束颈,着以赤衣。
引汉王充《论衡·状留》:“长吏妬贤,不能容善,不被钳赭之刑,幸矣。”《南史·袁昂传》:“幸因约法之弘,承解网之宥,犹当降等薪粲,遂乃顿释钳赭。”明顾起纶《国雅品·士品四》:“攄愤鬱之辞,於钳赭之顷,号哀迫切,良亦勤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