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跴麴”。制作酒曲,需用脚踩,故称。
引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凡甲内有盗窃、邪教、赌博、赌具、窝逃、姦拐、私铸、私销、私盐、跴麯、贩卖硝磺,并私立名色歛财聚会等事,及面生可疑之徒,责令专司查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