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顺从与爱护。
引《晏子春秋·问下二九》:“顺爱不懈,可以使百姓;彊暴不忠,不可以使一人。”张纯一校注:“事君,所以为民也。顺君之心,爱民而不怠,故民乐为用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管辂传》“管輅字公明” 裴松之注引三国魏管辰《管辂别传》:“其事父母孝,篤兄弟,顺爱士友,皆仁和发中,终无所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