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向皇帝上奏章陈事。
引清李伯元《南亭笔记》卷十五:“中丞令捐助賑银一千两,而为之出奏,言某某之妻所捐。”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三十回:“因他本缺十分清苦,便走了门路,由两江总督出奏,奏留他在南京统带防营。”《负曝闲谈》第九回:“劲斋道:‘报官如何?’ 子蛰笑道:‘别説报官,就是出奏也没有用的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