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树立标识。
引《文选·孙绰<游天台山赋>》:“赤城霞起而建标,瀑布飞流以界道。”李善注:“建标,立物以为之表识也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市肆皆建标筑土为候。”明徐弘祖《徐霞客游记·粤西游日记一》:“东岐若僧帽垂空,西岐尤高耸,四尖东枝,鋭若脱颖,与二岐西岫,建标絶顶,各见雄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