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训勅”。君上对臣下告谕、诫饬。
引宋宋祁《代郑公授知制诏谢表》:“因程奏之升闻,紆睿辞之训敕,就加金艾之服,以奬朝廷之容。”元虞集《敕赐龙章宝阁记》:“若夫詔告臣庶,训勑师旅,赞词弥文,日盛一日,无以加矣。”《元史·世祖纪二》:“关东、蒙古、汉军官未经训敕者,令各乘传赴开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