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tǎn qiú
注音ㄊㄢˇ ㄑ一ㄡˊ
⒈ 谓在君之侧袒出正服、裼衣、皮衣的左袖而露出中衣。是一种违礼的不敬之举。 《左传·哀公十七年》:“大子请使良夫。
引良夫乘衷甸两牡,紫衣狐裘。至,袒裘,不释剑而食。大子使牵以退,数之以三罪而杀之。”
杜预注:“食而热,故偏袒,亦不敬。”
孔颖达疏:“在君之所,於法唯有露裼衣耳,无露裘之时。今良夫为食热之故,偏袒其裘,则并裘亦袒,是不敬也……三罪:紫衣、袒裘、带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