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乡役名。 宋初本以里正与户长、乡书手共同课督赋税,衙前主官物。后以里正为衙前,称“里正衙前”,职掌官物的押运和供应,负赔偿损失和弥补短缺等责任,故承役者往往破产。参阅《文献通考·职役一》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初,知并州韩琦上疏曰:‘州县生民之苦,无重於里正衙前。’……自罢里正衙前,民稍休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