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纁帛、玄帛、黄帛。
引《书·舜典》:“修五礼、五玉、三帛、二生、一死,贄。”孔传:“三帛,诸侯世子执纁,公之孤执玄,附庸之君执黄。”《南齐书·乐志》:“五玉既献,三帛是荐。”一说指赤缯、黑缯、白缯。 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为挚。”裴骃集解引郑玄曰:“帛,所以荐玉也。必三者, 高阳氏后用赤繒, 高辛氏后用黑繒,其餘诸侯皆用白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