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皇帝授予大臣全权处理要案的两种信物。势剑,尚方剑。
引元关汉卿《窦娥冤》第四折:“枉自有势剑金牌,把俺这屈死三年的腐骨骸,怎脱离无边苦海。”元曾瑞《留鞋记》第三折:“圣人敕赐势剑金牌,着老夫先斩后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