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掌管财赋会计的官署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高堂隆传》:“犊民酉牧,年七十餘,有至行,举为计曹掾。”唐刘禹锡《复荆门县记》:“初,公以县之之便闻於上也, 禹锡方以郎位贴职於计曹。章下之日,得以省事。”明沉德符《野获编补遗·历法·算学》:“遂禁此三处士人不得官计曹,然户部胥吏尽浙东巨奸。”清顾汧《玉牒赋》序:“计曹给其膳緡,冬官供其翰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