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严厉责罚。
引《管子·小问》:“君欲胜民,则使有司疏狱,而謁有罪者偿,数省而严诛,若此,则民胜矣。”尹知章注:“严其诛罪。”宋王禹偁《求致仕第一表》:“尚虑陛下过存念旧,便断来章,虽犯严诛,当期必遂。”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关于筹备立宪的谕旨与奏折》:“至于川鄂乱民,按诸法律自应严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