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越出官爵的次序。谓官爵卑下者凌越于尊崇者之上。
引《国语·齐语》:“政既成,乡不越长,朝不越爵。”韦昭注:“乡里以齿,长幼不相踰也。贤、不肖之爵不相越也。”
⒉ 谓封赏官爵超过常制。
引唐皮日休《移成均博士书》:“士有业高训深,必詘礼以延之,越爵以贵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