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竹简。
引晋崔豹《古今注·问答释义》:“籍者尺二竹牒,记人之年名字物色,县之宫门,案省相应,乃得入也。”唐苏鹗《苏氏演义》卷下:“《急就篇》曰:以竹为书牋,谓之简。 《释名》云:简者,编也,可编録记事而已。又曰:简者,略也,言竹牒之单者,将以简略其事,盖平板之类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