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元明时官吏俸金或以钱币支付,称俸钞。 元初官吏均无俸禄, 中统三年定百官俸,并另向民户征收。
引《元史·食货志四》:“至武宗至大二年……俸钞改支至元钞。”《明史·食货志六》:“﹝洪武﹞十三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米、俸钞之制,而杂流吏典附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