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相传周初周召二公分陕而治, 周公治陕以东, 召公治陕以西。 陕即今河南省陕县。事见《公羊传·隐公五年》。后遂以“裂陕”谓朝廷大员出任地方长官。
引南朝梁江淹《建平王让右将军荆州刺史表》:“端维裂陕,非功无或滥其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