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仪仗队的半数。
引《新唐书·仪卫志上》:“内外仗队,七刻乃下。常参、輟朝日,六刻即下。宴蕃客日,队下,復立半仗於两廊。”《宋史·仪卫志一》:“初, 宋制,有黄麾大仗、半仗、角仗、细仗。南渡后,仪仗尤简,惟选黄麾半仗、角仗、细仗,而大仗不设。”《金史·仪卫志上》:“大定八年正月,册皇太子於大安殿,用黄麾半仗二千二百六十五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