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xī guān
注音ㄒ一 ㄍㄨㄢ
⒈ 官名。职司养马。 晋置,属少府。
引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少府,统材官校尉、中左右三尚方、中黄左右藏、左校、甄官、平準、奚官等令。”
宋苏轼《韩干马十四匹》诗:“老髯奚官骑且顾,前身作马通马语。”
明袁袠《秋兴》诗:“天子射蛟开水殿,奚官牧马遍郊墟。”
⒉ 官署名。 南朝、隋、唐皆置,属内侍省。掌守宫人疾病、罪罚、丧葬等事。多以犯罪者从坐之家属为之。参阅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。
引《宋书·二凶传·元凶劭》:“有女巫严道育 ……夫为劫,坐没入奚官。”
《隋书·刑法志》:“母妻姊妹及应从坐弃市者,妻子女妾同补奚官为奴婢。”
《新唐书·武士彠传》:“延秀母本带方人,坐其家没入奚官。以姝惠,赐承嗣,生延秀。”
⒊ 谓奚人内附为官者。
引《旧唐书·裴耀卿传》:“﹝开元﹞二十年,礼部尚书、 信安王禕受詔讨契丹,詔以耀卿为副。俄又令耀卿賫绢二十万匹分赐立功奚官,就部落以给之。”